级别 /分级标准 /护理服务内容:
一、自理
身体健康、思维清晰、社会心理正常、行动自如、生活完全能够自理的老人。年龄在80岁以下者。
1.每日清洁房间卫生,为老人统一清洗衣物;
2.根据老人需要送开水上门;
3.健康咨询与评估,并定期进行基本医护检查,医护人员每日巡房并24小时候诊;
4.提供24小时值班服务;
5.督促老人保持个人卫生,保暖、进餐、服药、适当运动及休息;
6.精神关怀;
7.公寓配套活动设施的使用;
8.旅游咨询、联系服务。
二、半自理
身体状况稍差,思维尚清晰,日常行为依赖拐杖,需要部分提醒及协助才能完成日常生活行为的老人。年龄80岁或以上85岁以下者。
完成以上护理内容外:
1.协助老人穿脱衣物;
2.督促并协助老人用餐;
3.每日督促或协助老人更换衣服(如大,小便偶尔失禁及时擦洗更换);
4.督促老人适量参加户外运动,比如晒太阳、行走等;
5.夜间护理员每隔2小时至少巡房一次;
6.关注老人行踪;
7.老人近况了解并告知家属。
三、全护理
身体状况较差,行动不便,需借助助行器,坐轮椅、部分功能障碍、活动受限,思维欠清晰的老人。年龄85岁或以上者。
完成以上半护理内容外:
1.每日帮助老人起床、穿衣、处理二便、洗浴等;
2.每日帮助老人进餐、饮水、搀扶老人大小便或更换纸尿裤;
3.帮助老人翻身、更换体位至少两小时一次,以防压疮。
4.天气好时,每日组织老人户外活动1小时。
5.夜间护理员每隔1小时至少巡房一次。
四、特殊护理
身体状况差、老年痴呆症或长期卧床不能自主翻身,进食或精神心理缺陷较多的老人.
完成以上全护理内容外:
1.做好鼻饲护理;
2.导尿护理;
3.口腔护理;
4.造瘘护理;
5.压疮护理;
6.其他家属提出的特殊护理;
7.护理员每隔半小时至少巡房一次。
五、免费服务
1.视老人情况帮助老人外出购物、购药;
2.代为行动不便的老人外出联系家属、亲友及单位;
3.如果老人去世后,帮助联系有关部门、家属及单位料理后事
4.每月举办一次当月老人生日庆祝会;
5.老人身体不适期间(7天以内)特殊关怀服务。
六、收费服务
1.使用治疗性的和理疗器材、药品及器具或其他特殊用品;
2.由护士或护理员在医院陪护;
3.由医生陪老人去医院就诊;
4. 提供保健按摩和推拿;
5.夜间专人陪护;
6.有特殊要求服务的(如代加工食品、代清洗高档衣物等)
备注 :
我公寓实行分级护理等级服务,护理等级的确定是根据老人年龄、生活自理程度、身体健康状况,家属特殊要求综合评估后而定,入住期间因病情变化需要增加服务内容者,院方再重新评估护理等级并通知家属。